最新花灑及供水系統技術規範:消防法例要求與安裝指南
重點摘要
- 解析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(第572章)對舊式商住樓宇的最新消防法例要求。
- 提供空間不足時的替代方案,詳解折衷式花灑系統與直接供水設計。
- 說明水務署對總水錶、檢測錶及加壓泵的安裝與技術規範。
- 剖析跨部門(消防處、水務署、屋宇署)入則審批的實務流程與常見難題。
痛點分析
自香港實施第572章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以來,許多於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商住樓宇及住用建築物,都面臨著必須提升消防裝置至現代標準的巨大壓力。業主與法團在推動消防改善工程時,往往會遇到以下嚴峻痛點:
首先是空間與結構限制。傳統的消防供水系統要求配備龐大的消防儲水缸(例如容量高達 27,000 公升),但舊樓天台往往缺乏足夠空間,且建築物原有的結構根本無法承受如此巨大的額外負荷。其次是梯間狹窄問題,舊樓的樓梯或公共走廊空間有限,難以符合法例要求去擺放標準尺寸的消防喉轆及入水掣。最後是繁複的跨部門審批,一項完善的消防及供水系統改善工程,需要同時滿足消防處的防火標準、水務署(WSD)對總水錶及喉管防回流的嚴格技術要求,甚至需要屋宇署(BD)對結構改動的批准,手續繁瑣令不少業主感到無從入手。
解決方案
針對上述痛點,政府部門近年已推出多項靈活務實的措施,讓舊樓業主能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合法完成工程:
- 採用折衷式花灑及供水系統:若天台無法承重,可向當局申請採用折衷式花灑系統。此方案允許水源直接由水務署的街喉供應,或大幅度縮減消防水缸的容量(例如只供喉轆系統使用的水缸可減至 500 公升),從而免卻了大型水缸及重型加壓泵的安裝負擔。
- 靈活配置水錶與水泵位置:根據水務署最新指引,若大廈沒有空間安裝標準的消防泵房,可獲准在天台樓梯平台等剩餘空間放置消防泵及相關設備。同時,消防總水錶可妥善安排在建築物後門或庭院,並配合電磁式水錶及足夠的直管距離(上游3倍、下游2倍管徑)以確保讀數準確。
- 共用間接供水系統 (Sump & Pump System):在消防處與水務署的協調下,目前業界可申請共用一套間接供水系統。透過在一樓或地下設置較小的中轉水缸,再配合加壓泵將水抽上天台,完美解決了直接供水水壓不足及天台無法承重的雙重難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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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修實錄:驚險過關的深水埗唐樓消防改善工程
我是維修快的持牌水喉匠。前陣子,我們接手了一單位於深水埗的六層高商住唐樓項目。大廈法團收到了消防處發出的「消防安全指示」(俗稱 572 令),要求他們提升消防裝備至 1994 年的標準。這班老街坊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因為之前找來的工程顧問告訴他們,要在天台加裝一個容量達 27,000 公升的消防水缸。我上去天台一勘察,心裡就搖頭:這棟樓齡超過四十年的唐樓,石屎早已老化,別說 27,000 公升,就算是放個 2,000 公升的水缸,結構工程師(RSE)也絕對不會簽字放行。
我馬上與團隊重新設計供水方案。我們決定向消防處及水務署申請「折衷式消防花灑及喉轆系統」。我們的策略是放棄天台大型水缸,改為直接由水務署的街喉供水(Direct Feed)。為了符合水務署的嚴格防回流及水壓要求,我在後巷地界位置重新規劃了總水錶房。根據 2018 年版《樓宇水管工程技術要求》,消防供水系統的總水錶是不允許安裝旁通管的,所以我特別選用了符合規格的超聲波大口徑水錶,並確保上游保留了足夠的 5xD 直管距離,確保水流計量精準且符合法規。
由於街喉的自然水壓不足以應付頂樓的花灑系統,我們在樓梯底的一個畸角位,巧妙地安置了一個容量僅 500 公升的微型中轉水缸,並接駁了一套高效能的聯動加壓泵。這套 Sump & Pump 系統既滿足了消防處對啟動壓力的要求,其重量也完全在唐樓地基的承受範圍內。 由於加壓泵運作時的瞬間電流頗大,我們亦建議業主一併檢視配電系統的負荷能力,有需要時可安排更換電箱,確保整套水泵系統運行時電路穩定而安全。
施工期間最考功夫的,是處理舊有食水管與新消防管的交錯問題。我們嚴格遵守法例,將消防供水與食水系統在地段邊界處徹底分開,並在水錶入水處安裝了活皮心水閥及雙重單向止回流閥,徹底杜絕了交叉污染的風險。經過大半年的入則、施工與測試,當消防處與水務署的督察來到現場,看著加壓泵順暢啟動、喉轆水壓完全達標時,終於滿意地簽發了合格證書。看著法團主席鬆了一口氣的笑容,我知道這次利用技術與法例彈性拯救舊樓的任務,又一次圓滿成功了。
比較表格:傳統 vs 折衷式消防供水系統
| 比較項目 | 傳統消防供水系統 | 折衷式消防供水系統 (Improvised System)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對象 | 新建樓宇或結構承載力佳的建築 | 1987年前落成、空間及結構受限的舊樓 |
| 水缸容量要求 | 通常需 9,000 至 27,000 公升以上 | 可降至 500 至 2,000 公升,甚至免水缸 |
| 水源供應方式 | 由天台大型消防儲水缸重力或加壓供水 | 街喉直接供水或配合小型中轉缸及加壓泵 |
| 空間與結構負擔 | 極高,需佔用大量天台空間及加固結構 | 低,可利用樓梯平台或地下畸角位安裝 |
| 跨部門審批難度 | 標準流程,按圖則常規審批 | 需特別書面申請豁免,依賴持牌人士經驗 |
常見問題 (FAQ)
1. 什麼是第 572 章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?我的大廈受影響嗎?
該條例主要針對 1987 年 3 月 1 日前落成或提交建築圖則的綜合用途建築物(商住樓宇)及住用建築物。法例要求這類舊式樓宇必須提升消防裝置(如花灑系統、消防喉轆、手控火警警報等)至現代安全標準。
2. 如果大廈真的沒有空間安裝消防水缸,會被檢控嗎?
不會立刻被檢控,但業主不能置之不理。政府允許採取「靈活務實措施」。如果結構或空間不允許,持牌水喉匠及消防承辦商可以代為申請「折衷式系統」,例如改用街喉直接供水,或共用食水/消防水缸,大幅降低硬性空間需求。
3. 新建或改建的消防供水系統,水務署對「總水錶」有什麼特別規定?
根據水務署規定,所有物業的消防供水入水管均須在地界處裝設一個總水錶。與以往不同,現今的消防總水錶及內部供水系統無需且不可安裝旁通水管。若需維修水錶,必須循正式程序向水務署申請短暫停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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